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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如何受法律保护?
作者:阮琳  发布时间:2020-10-19 11:51:47 打印 字号: | |

答:《民法总则》第109条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我国《宪法》第37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20166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规定:“裁判文书不得引用宪法”。宪法权利只有具体化为民事权利才能实现司法救济,因此该条规定具有重要的宪法实施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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