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为民 > 法律常识
为什么要制定民法总则?民法总则在民事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如何?
作者:阮琳  发布时间:2020-10-10 14:48:34 打印 字号: | |

答: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国近几代人的夙愿,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立法任务。编纂民法典是对现行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系统整合,编纂一部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协调一致的法典。编纂民法典不是制定全新的民事法律,而是对现行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科学整理;也不是简单的法律汇编,而是对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对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新规定。《民法总则》第1条明确表明:“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民法总则》是我国民法典的开篇之作,在民法典中起统领性作用。《民法总则》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则,统领民法典各分编;各分编将在总则的基础上对各项民事制度作出具体规定。《民法总则》以1986年制定的《民法通则》为基础,采取“提取公因式”的办法,写入民事法律制度中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引领性的规定,就民法基本原则、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责任和诉讼时效等基本民事法律制度作出规定,既构建了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也为各分编的规定提供了依据。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