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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六稳六保”,为企业排忧解难
作者:彭胤歆  发布时间:2020-09-01 17:00:08 打印 字号: | |

在疫情防控新形势下,法院执行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六稳”、“六保”任务,面临的考验是既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利益,又最大限度地助力被执行企业复工复产。近日,市法院办理一执行案件中找到了平衡点。

某企业因为业务发展需要,将其厂房、土地抵押给某甲银行贷款240余万元,因无法按期归还该笔贷款,被某甲银行起诉并被判决承担还款责任。进入执行程序后,某乙银行依据另案生效判决先查封了该企业房产、土地,并拟启动评估、拍卖程序。疫情发生后,该企业仍在勉强维持生产,资金周转非常困难。该企业负责人多次向两家银行反映希望能投通过转贷的方式,让企业得以继续维持生产经营,慢慢偿还拖欠两家银行的贷款。为打破执行僵局,执行法官“六稳”、“六保”的高度,从企业实际经营情况,从该企业工业厂房、土地处置变现难的现实状况等角度分析,并联合市金融办一起做银行工作,最终达成共识。某乙银行同意解除查封,由某甲银行与该企业对抵押的土地、厂房进行转贷,转贷手续完成后再由某乙银行继续首先查封,该企业将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利润优先用于偿还两银行贷款。

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采取多形式的“放水养鱼”的灵活方式巧执行,一方面既能使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另一方面也能盘活企业,给企业更多的生产、发展空间,也是践行法院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落实中央“六稳六保”要求的具体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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