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渝水区人民法院仙女湖法庭调解了一起村民和村民小组之间的房屋重建纠纷。
2015年5月,某村民小组因修建祠堂与村民简某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拆除其一间二层房屋并尽快为其重建,但房屋被拆除后迟迟未得到重建,简某为此多次与村民小组交涉。2018年11月,双方达成补充协议,约定村民小组在2018年底前为简某重建房屋并在2019年6月前完工,否则需要另外赔偿简某2万元。但村民小组并未履行约定,简某又找到村干部,村干部之间互相推诿。直到2019年8月,房屋仍未得到重建,简某遂一纸诉状将村民小组和村干部告上法院,要求为其重新修建房屋。
承办法官为了妥善化解纠纷,深入该村实地勘察并向周边村民仔细了解有关房屋拆除情况,找到村小组负责人,和他们耐心地释理说法。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简某和村干部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在2020年8月底前为简某重建一间二层房屋。该案通过法官的调解工作,消除了村民和村民小组的对立情绪,促进了乡村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