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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调头逃避酒精检测,男子妨害公务获刑半年
作者:朱秋凤  发布时间:2020-07-31 10:09:40 打印 字号: | |

近日,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妨害公务案件,被告人胡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9年11月5日晚,新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城北大队根据安排,在新余市渝水区沿江路体育馆中心路段处设立酒驾检测点执勤。当晚19时56分许,被告人胡某驾驶小车来到该检测点附近时,为逃避检测,欲调头逃窜。交通辅警刘某、兰某迅速赶到被告人胡某车子附近,拦住车子,对被告人胡某进行警告。被告人胡某仍倒车调头,并踩油门加速驾车逃离现场,导致交通辅警兰某右手被被告人胡某所驾驶车辆蹭伤。2019年11月15日,新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城北大队民警将来询问事故调查结果的被告人胡某移送至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中山路派出所调查。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无视国法,暴力妨害民警执行公务,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告人胡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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