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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全”确保全方位 实质化解全流程
——江西省新余法院强化行政审判工作纪实
作者:丁锐  发布时间:2020-07-27 16:15:57 打印 字号: | |

马不扬鞭蹄自奋,围绕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这一中心,江西省新余两级法院主动作为,着力强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推动行政争议诉源治理,着力强化司法与司法互补互助,推动诉非分流、诉调对接,为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7月24日,江西全省首家行政审判巡回审判庭在新余挂牌设立,相关工作获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尹建业充分肯定。

全力组织,行政审判总体发力

以争创一流工作标准夯实行政审判工作组织保障,在新余中院指导下,辖区法院均成立府院联动、院院协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项推进,专人负责,积极以行政审判系统化提升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2020年度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持续保持在96%以上高位运行;行政机关胜诉率大幅提升,渝水区胜诉率在全省集中管辖的18个县区中稳居第一。渝水法院行政审判“三服务经验”获得省高院充分肯定并在全省作经验介绍。

全链参与,府院联动源头止纷

2020年,新余棚户区改造进入关键年与收官年,作为一个人口小市,新余全市常住人口仅110余万,而在本年度拟棚改计划就达29804户。针对这一情况,考虑到棚改项目人员牵涉面广、利益冲突集中,矛盾容易激化,新余法院重点下沉,全程介入,选派资深员额法官常驻拆迁办,深入参与到相关重点社会风险治理中。

在渝水区堆上村棚户区改造过程中,56户村民对征地拆迁方案存在不满,派驻法官积极作为,把好法律关、做好“和事佬”,有针对性地引导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开展平等理性对话,同时强化与南昌铁路运输法院沟通协调,最终促使案件得到妥善处理,为有效推进棚户区改造充分发挥司法监督和保障作用。此外,在欧里非煤矿山整治、地方违规别墅整治等一系列地方重大执法活动中,选派院领导、员额法官进驻现场;在全省率先设立驻城市管理局、驻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巡回审判点,通过针对重要项目、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法治资源全流程有效输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

全面对接,院院协作合力解纷

“十分感谢,有求必应”,在7月份召开的全省跨区划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议上,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谭闻对新余法院如是评价。

秉持同心协力、同向发力的理念,新余法院与南铁法院共同签订行政审判服务协作协议,共同制定南铁法院行政巡回审判工作规则、南铁法院行政诉讼服务中心工作细则和南铁法院行政争议多元化解中心工作细则,依托立体式的制度支撑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上提供多环节、全力度的工作协作。在新余喜盛置业有限公司诉渝水区政府、仙来管委会、仙来办事处合同纠纷案中,针对原告提出的5920万元赔偿损失诉求,渝水法院一方面结合案件实情与具体规范向原告辨法明理、解疑释惑,一方面积极协调渝水区政府和南铁法院沟通,协助南铁法院深入了解案情,最终在多方大力调处下,当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原告撤诉,矛盾得到圆满解决。

全心服务,司法为民真情化解

“谢谢法官向我释法说理,让我知道法律利害,我会配合政府行政的。”当事人万某这样表示道。

由于自己在屋顶搭建的雨棚被城市管理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予以拆除,万某无法接受,坚持认为雨棚搭建属于正常现象,准备到法院起诉。渝水法院法官了解情况后,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合法自愿的前提下,以持续周到的真心关怀、耐心细致的析理释法,综合运用调解、协调等方式,最终实现了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这也正是新余法院行政争议全流程细化服务格局成果的一个缩影。围绕为民初心宗旨,新余法院聚力行政争议诉前、起诉、诉中各环节。设立专门的行政诉讼服务中心、行政争议多元化解中心、行政案件诉前调解室,全力为行政案件当事人诉前和解创造便利环境。对于当事双方有调解意愿的行政案件,即时就地为行政相对人提供转介调解服务,以便民利民举措全面推动行政争议诉前化解。专设行政诉讼立案窗口,避免当事人异地立案奔波之苦,确保当事人合法诉讼权利便利行使。与司法局等强化业务对接,共同选调人民调解员参与行政案件调解,为案件当事人提供专业化法律指导,以对当事人全方位的暖心服务、耐心解惑、尽心保障持续推动行政相对人权利正当理性行使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