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由分管民一庭院领导带队前往市民政局进行了交流对接座谈,参加座谈会的有市法院邓尧昌专委、民一庭负责人,市民政局分管领导李文及社会事务科科长、县区婚姻登记处负责人。本次座谈主要围绕双方在婚姻家庭方面的工作情况、对对方工作的意见建议及寻求两家单位工作的结合点,以期建立互联互动机制展开了交流讨论。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民法典》制定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后,如何发挥出利用好“冷静期”的作用,做好“婚姻治疗”工作,需要民政部门、法院等相关单位做好工作结合文章,加强协调联动,共同发力。今后双方应加强联系,建立互联互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共同做好婚姻家庭工作,促进新余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