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执行法官不清楚案款进账情况、案款进入总账户而未在案款系统显示、收款人账户不一致导致出账失败、未及时发放案款等问题,新余中院从2019年底开展案款清理行动,多次召开案款清理会议,截止日前,共计清理20余笔遗留不明款项,涉及金额30余万元。
为加强案款监管,落实“一案一账户”要求,新余中院在坚持使用案款系统的同时,通过与执行案款所在银行多次沟通协调,达成协作,由执行案款所在银行派专人每日向执行局反馈前一日案款进出账情况,再由执行局案款管理员通知执行法官到账情况,及时明确案款所对应案件情况,建立明确案号、承办人、进账时间、进账金额的电子台账,及时提醒执行法官在收到案款进账情况后30日内予以发放(暂存),在发放的过程中要求做到案号、当事人、收款人等一一对应,并在电子台账中注明出账时间、出账金额及收款人。通过联通执行案款所在银行、执行局、财务部门,构建起线上线下同步监管机制,保证执行案款及时有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