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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赴新余法院调研服务保障营商环境优化工作
作者:万淑萍  发布时间:2020-06-19 10:23:38 打印 字号: | |

6月17日至18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建华率调研组赴新余开展服务专题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魏民,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司法委副主任委员肖德福,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郭兵,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副主任委员陈友锦,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司法委委员傅春参加调研活动。市委书记蒋斌、市委副书记曾萍、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董晓健、省高院副院长居国屏,省高院二级高级法官黎章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柱根,市中院院长熊春安,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敖新春等分别陪同调研。

 龚建华一行先后实地察看了渝水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良山法庭,调研基层法院、法庭服务保障营商环境优化工作情况;走访了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详细了解法院助力企业破产重组情况,认真听取企业生产经营需求以及对法院服务保障工作的建议;召开了汇报座谈会,听取新余市中院、分宜县法院、渝水区法院工作报告,了解市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等市直单位相关工作情况,征求民营企业代表、人大代表、律师代表的意见建议。

 龚建华指出,新余市法院系统在服务保障营商环境优化工作上彰显出敏锐的大局意识、坚强的担当精神、丰硕的履职成果。他强调,法院做好服务保障营商环境优化工作,必须强化四个“意识”。一是强化忧患意识。要为疫情中乃至疫情后的企业生存而“忧”,为维权中的执行“肠阻”问题而“忧”,为干警队伍中存在“怕、慢、假、庸、散”的作风而“忧”。二是强化法治意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把提升司法质效体现在服务保障营商环境优化工作中去。三是强化协同意识。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要法院与人大、政府、检察院等各方的共同努力,形成左右协作、前后协助、上下协调、整体协同的法治合力,共同打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组合拳。四是强化责任意识。要切实为营商环境优化工作履职尽责,践行“人人都是护商使者、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要求,真正把江西打造成经济发展的“四最”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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