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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信息不详 速裁法官出手追回老账
作者:渝水区法院 鄢平花 钟海波  发布时间:2020-05-11 11:35:17 打印 字号: | |

“法官,你看我这钱能追回么?” 4月29日,来自新余市渝水区观巢镇某村的杨松林(化名)从身上摸索出一张发黄的欠条向渝水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问道。经工作人员了解,2008年3月,做河沙生意的杨松林给同镇另一村的欧某送去河沙三车,当时每车800元,合计2400元,经多次催还后打欠条一张。此后数年间,为追回这笔钱,杨松林曾多次到欧某所在村找人都无功而返。万般无奈之下,杨松林只好求助法院帮他追回这笔十二年的老账。

该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工作人员在认真听杨松林讲完事情经过后,帮助他写出了起诉状,但是由于欠条上借款人签名模糊,杨松林只知道借款人外号、手机号码和居住村,借款人准确姓名、身份证号码均不知晓,导致信息不全,无法明确被告身份,这可难倒了立案工作人员,只得将情况报告值班法官。法官在审查欠条后,认为欠条信息可以认定存在借款事实,只是由于借款人签名字迹潦草无法辨识,才使被告信息无法准确填写。在法官建议下,杨松林向法院提交申请查询。后法院帮助原告查明借款人姓名、身份信息后,启动诉前调解,联系上了被告。在立案庭速裁法官的居中调解下,被告主动归还了欠款。拿到这笔多年的陈年旧账前后花了不到十天,杨松林露出了畅快的笑容。

法官提醒:一、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有明确被告的条件。原告要能够提供具体明确的足以使被告或者被告人与他人相区别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法院依法登记立案。如果信息不符合法律规定,可能导致无法立案。法院审理案件时,需要依法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书,如果不能提供被告的送达信息,将可能导致无法顺利进行诉讼程序。二、要及时行使诉权。法律有诉讼时效制度,有的债务不及时依法主张,将可能导致丧失胜诉权利。三、出具欠条或欠条时,应当仔细核对签名、内容,保留一方的身份证信息,确认联系方式,以便今后依法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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