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运工搬运装修材料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损坏小区电梯,小区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近日,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2019年5月16日,被告何某驾驶三轮摩托车为新余某小区业主运送室内装修材料大理石石板。何某在利用电梯搬运材料过程中,因操作不当,致使电梯受损。小区物业公司为维修受损电梯支付材料费及人工费共计6702元。为此,小区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何某赔偿损失6702元。承办法官审理该案后发现,何某家庭生活困难,妻子又是二级肢体伤残的残疾人,全家靠何某做点苦力活维持生计,今年因为疫情影响,活少收入更是微薄,6702元赔偿款对这个家庭的生活是个不小的负担。承办法官遂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多次与物业公司及其代理律师进行沟通,最终物业公司同意何某赔偿3000元了结此案。双方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签订调解协议,何某当场付清赔偿款,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