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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法院 “四个注重” 助力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
作者:分宜县法院 刘雪婷  发布时间:2020-05-29 11:08:23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分宜县法院努力将矛盾吸附在当地,从源头进行化解,不断提高县域社会治理系统化、社会化、法治化、现代化水平,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分宜。

一是注重联动协作,着力推进诉源治理。分宜县法院主动融入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大格局,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职能,着重推进诉前调解、指导民调、司法确认工作。在当地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乡镇法庭与乡镇政府、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各类调解组织联动协作,推进司法确认工作制度在各类调解组织中全覆盖,完善调解与立案、调解与司法确认、调解与速裁的有效衔接,实现司法确认快速立案、快速办理,力争将纠纷化解在法庭、解决在诉前,提升诉源治理工作成效。2018年1月至2020年5月,分宜县法院发出司法确认裁定书34份,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

二是注重多元解纷,着力推进诉前调解。努力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向社会前端转移,确保纠纷诉讼增量稳步回落。根据法庭地处维护社会稳定第一线、纠纷矛盾化解窗口的工作特点,对于群众到法庭咨询、反映相关问题、寻求法庭帮助的,及时就地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并充分发挥法庭与乡镇、村委会联系密切、人员熟悉等优势,调动人民调解员、村委会干部参与诉前调解工作,积极促进案件顺利调解。对于群众到镇政府、村委会反映相关纠纷问题,要求化解双方矛盾的,及时在第一时间安排干警前往进行诉前调解工作,将矛盾化解在诉前,推动形成“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将司法调解融入全县乡镇网格。2018年1月至2020年5月,分宜县法院诉前调解纠纷153起,从源头有效扭转了收案量连年增长的势头,2020年1月-5月该院新收民商事案件同比下降11.02%。

三是注重巡回审判,强化司法便民利民。以巡回审判方式解决群众难题,将司法服务延伸到“最后一公里”,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诉讼。以“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为目标,既重视调解化解纠纷,又强调判决的导向性功能,对于双方均有调解意愿的案件,在送达过程中即积极组织调解,确保诉讼中矛盾不激化,对于无法达成调解的案件,及时判决,同时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引导当事人正确理解法院裁判,做到胜败皆服,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近三年来,分宜县法院巡回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58次,案均审理天数为34.7天,调撤率为72.64%,结案率为98.7%,服判息诉率为95.4%,上诉发改率为24.29%,全面提成审判质效,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四是注重审判延伸,传播法治文化理念。不断拓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深度和广度,每个季度举办一次送法下乡活动,时间为集镇赶集之日上午9:00—12:00,活动形式主要为摆摊设点,发放普法宣传材料及联系卡,解答群众的咨询,为群众排忧解难。并积极为辖区各乡镇、企业提出司法建议,以便乡镇及辖区企业依法开展各项工作。2018年1月至2020年5月,分宜县法院先后走访242户群众及单位,在走访中主动提供法律服务,并让他们了解法院工作特点,提出司法建议28条,开展法律宣传30次,接待来访群众546人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795份,对提高群众的维权意识、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起到了较好的效果,促进共建共治共享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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