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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中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
部署“六清”工作
作者:谢卫兵  发布时间:2020-04-29 15:53:02 打印 字号: | |

2020年4月26日,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调度视频会召开,新余中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体人员参加会议。调度视频会结束后,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随即召开了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熊春安院长指出全市法院要深入学习领会此次调度视频会和省高院葛晓燕院长的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夏克勤副院长的具体工作部署要求。并就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工作提出六点要求:

一是提高审判质效,强化“案件清结”。要充分利用科学技术手段解决当前受疫情影响的涉黑涉恶案件开庭、提审问题,统筹科学分配办案资源,进一步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倾斜,集中优势力量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要加大工作保障力度,确保如期完成案件清结任务。

二是加大执行力度,强化“黑财清底”。要对全市法院“黑财清底”工作全面排查,做到心中明、底数清。要加强刑事审判部门与执行部门的协调联动,形成打击合力,彻底摧垮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要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的罚没财产和追缴违法所得做到应判尽判,同时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切实提高执行到位金额。

三是提前谋划布局,对接“逃案清零”。要切实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沟通协调,对公安机关陆续追逃到案的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加大提前介入和会商沟通力度,把握好沟通的时机和方式方法,减少分歧,凝聚共识,形成最大工作合力。同时要始终坚持依法裁判,严格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既不人为拔高、也不降格处理,确保涉黑涉恶案件的审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四是强化综合治理,助力“行业清源”。全市法院要立足审判职能,积极延伸司法审判功能,切实将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要针对涉黑涉恶案件中反映出来的行业主管部门在社会治安、工程建设等领域存在的问题,积极发送司法建议,助力问题整治和行业清源。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回复司法建议和落实行业整治。

五是强化摸排核查,助力“线索清仓”。全市法院要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摸排线索,不断拓宽线索来源渠道。要将摸排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个人,层层传导压力,落实摸排责任。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以及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线索以及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跟进,及时深挖,及时上报。要严格落实线索管理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涉黑涉恶线索台账的建立、线索的收集、移送和办理。

六是深化打伞破网,助力“伞网清除”。全市法院要高度重视打网破伞工作,积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协同办案力度,畅通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渠道,严格按照移交问题线索规定,及时移送线索给纪检监察机关。同时配强专业审判力量,加大对涉伞案件的审理力度,对于未结的涉恶案件要进一步加强督导调度,倒排工期,督促尽快结案。

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郎道民还就下一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案件清结、黑财清底、司法建议、警务保障、线索摸排等具体工作作了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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