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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卖口罩真诈骗 分宜一男子获刑十个月
作者:分宜县法院 肖力  发布时间:2020-04-24 16:40:26 打印 字号: | |

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在全国上下众志成城,纷纷投入到防范疫情扩散和救治病人之时,谢某某却趁口罩供应紧缺的“商机”,通过QQ群、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的口罩供应信息,诈骗他人钱财。4月22日,分宜县人民法院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谢某某诈骗案,并当庭以诈骗罪判处谢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分宜县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谢某某因缺钱用,在没有口罩现货及生产、销售渠道的情况下,先后在其QQ群、微信朋友圈发布有一次性医用口罩信息和图片,称需要的可以和其联系。2月8日,于某为购买口罩加谢某某为好友进行协商,之后分2次向谢某某订购口罩各500只并以微信转账付款共计人民币2,300元。2月9日,陈某联系谢某某,谢某某又通过许诺包邮、是“正规”口罩、发货地是金华及提供电话号码、相关生产许可证、订单号图片等方式,骗取陈某信任后,陈某分8次向谢某某订购口罩,并分别以转账付款共计人民币21,060元。事后,谢某某没有按照要求邮送口罩,且在被催促时将于某、陈某的微信、QQ删除、拉黑。于某、陈某于是相继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而案发。案发后被告人的亲属已代为退赔了全部钱款。后谢某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自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分宜县法院认为,被告人谢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口罩销售虚假信息,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3,36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自首、退赃并且认罪认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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