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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利民、便民” 新余中院执行事务中心启用
作者:黄敏芳  发布时间:2020-04-20 15:21:22 打印 字号: | |

4月20日,新余中院执行事务中心正式投入使用,该执行事务中心位于本院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执行案件的初次接待、来访接待、执行事务查询咨询、网络拍卖咨询、线索举报、材料收转等,提供执行案件一站式办理和服务。

据悉,该执行事务中心由执行局每日安排专人接待,实行职责公示制。前来申请执行立案的当事人,由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引导至执行事务中心,由执行干警对申请执行人提供的材料根据立案要素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做好初次接待笔录,签发送达地址确认书,申请执行人权利义务和执行风险提示及廉政风险告知书;材料不齐全的,执行干警要一次性告知申请执行人,便于当事人根据指引补充相关材料。对于来电咨询或反映情况、查询案件承办人的,当场予以告知;对于查询案件进展情况的当事人,接待人员了解案件进展的,予以告知,不了解案件进展情况的,告知其承办人办公电话,由承办人向其告知。对于来电、来访人员的诉求,当场没有予以回复的,接待人员了解到情况后,要第一时间告知来电来访人员。

通过执行事务中心对外提供初次接待、初次接访及查询、咨询服务等一站式服务,一方面,在立案之初确保当事人提交的材料齐全、正确,便于在案件系统中相关信息录入准确,有利于提高执行案件办理的效率,切实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另一方面,便于当事人了解执行案件进展,提高材料收转效率,也避免当事人反复前往法院签收相关文书等,使当事人“走进大厅,事务办清”,助推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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