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渝水区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化解9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2019年12月26日,新余市某经营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到渝水区人民法院起诉饶某某、方某某、罗某某、彭某某、李某某、邓某某、廖某某、邹某某、陶某某,要求其分别支付拖欠的商铺租金,并将商铺腾空返还公司。经立案窗口审查,发现这是因商铺租金未及时给付引发的纠纷,窗口工作人员经过询问,认为该9起案件案情简单,建议原告选择诉前调解的方式,在征得公司同意后,工作人员即将该9起案件移送承办法官进行诉前调解。
承办法官通过电话分别联系饶某某、方某某等9人后,得知9人以同地段商铺月租金低为由要求公司降低月租金,因公司未同意而拖欠10个月租金,目前正商量到市政府上访。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批案件看起来是简单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但涉案人数众多,影响面广,若不能妥善处理,可能会出现群体性上访。为妥善解决该批案件,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及面谈的方式,进行协调,反复就双方争议的问题进行法律释明,以法理情引导双方当事人化解纷争,最后,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9被告全部主动向原告交清了租金,合同继续履行。至此,9起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案件在诉前得到了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