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根据我院移送的1条陈某涉嫌套路贷的线索,围绕鸿利投资有限公司和利投投资公司及相关人员展开调查,先后受理立案共10起刑事案件,抓获陈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同时对该团伙主犯彭某等3人网上追逃,案件涉及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罪名。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新余中院不断压实工作责任,多措并举强化线索摸排工作,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截至2020年3月31日,全市法院共移送相关涉黑涉恶线索24条,涉及涉黑涉恶人员31人,核查线索22条,取得较好效果。其主要做法有:
强化组织领导,打好谋篇布局拳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党组始终坚持党委及其政法委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扫黑办印发的线索摸排的相关文件认真开展工作,对于线索摸排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党委、政法委请示汇报,不断争取党委、政法委的支持。并多次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部署线索摸排工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调研、亲自交办相关线索,并及时解决线索摸排工作中存在中问题和困难。
强化任务分解,打好责任落实拳
全市法院建立健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摸排责任制。全市法院与各部门负责人和全体员额法官均签订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承诺书》,将摸排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个人,层层传导压力,落实摸排责任,将本部门办理案件的涉黑涉恶线索全部摸清,确保底数清楚、情况明确、防止遗漏,切实增强各部门及全体员额法官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并建立完善线索管理工作的考核机制。对移送的问题线索,经相关职能部门核查属实的,在年终绩效考核时予以加分奖励;对线索摸排工作拖延、推诿、敷衍等失职失责的,实行责任倒查,对负有责任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在年终考核时予以扣分处罚。
强化渠道拓宽,打好线索来源拳
全市法院不断积极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各业务部门充分发挥审判执行工作的便利性,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保持高度敏锐性,逐案主动向当事人、被告人、律师送达《告知书》,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以及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线索,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跟进,及时深挖,及时上报。同时在法院大门口设立举报箱,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让不愿意抛头露面的群众进行书面举报,每天专人开箱查收,并利用信访接待、法律咨询等途径通过仔细询问交谈等方式摸排线索。
强化串并分析,打好深挖彻查拳
全市法院对市扫黑办等部门交办的线索成立摸排小组,指定摸排小组中的专人通过调卷、阅卷、与案件承办人谈话等方式后逐案制定专门的摸排报告,经摸排小组讨论后,提交专业法官会议再讨论,同时重点对类似案件及同案犯其他涉案人员进行串并分析,并从犯罪行为、人物关系、案发经过等方面进一步排查关联、深挖线索,不留死角,切实做到全面摸排与重点摸排相结合,外部线索与内部线索摸排相结合,“扫黑除恶”与“打网破伞”相结合,做到线索摸排依法准确有效。全市法院通过串并分析摸排线索16条。
强化沟通会商,打好联合打击拳
全市公检法建立健全公检法沟通会商机制。市公检法三家联合印发了《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协调联动的实施办法》,通过召开会商会、座谈会等方式,不断加强线索摸排的沟通会商协调力度,进一步减少分歧,凝聚共识,形成打击合力。渝水区法院承办人在办理袁某等人聚众斗殴案中发现,袁某等4人涉嫌恶势力犯罪,主动将线索移送市法院,市法院次日立即与市公安局召开协调会,该案经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检察机关以恶势力犯罪追加起诉了袁某等4人为恶势力犯罪被告人,依法严惩了一个恶势力犯罪团伙。
强化线索管理,打好线索处理拳
全市法院严格落实线索管理机制,各部门建立线索摸排联络员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涉黑涉恶线索台账的建立、线索的收集、移送和办理。扫黑办指定专人对统一收集的线索,实行台账化管理,对统一收集的线索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按照《江西省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分别及时处理,一案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