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新余市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首次通过“云上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件,不同于以往开庭,这次审判庭里只坐着佩戴口罩的法官与书记员,而当事人、代理人席位以及旁听席均空无一人,法官与当事人对着电脑屏幕进行“面对面交流”“隔空对话”开展庭审活动。
该案原定于2月5日开庭审理,但由于正值疫情防控期间,此案延期开庭,为了减少人员的流动和聚集,同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庭审工作的顺利进行,开庭前,承办法官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互联网开庭后,由书记员创建云上法庭端口通过短信的形式发送到当事人手机,当事人通过点击访问云端链接下载庭审客户端登入,证据也提前通过端口上传至设备。法官、当事人在开庭时间通过各自的端口进入云上法庭开始庭审活动,本案上诉人及其代理人在不同的地方参加庭审活动,亦完成了一次“隔空代理”,当事人通过云端进行了举证、质证,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庭审最后,承办法官通过“云上法庭”法官端口导出庭审笔录,由双方当事人核对无误后,识别系统二维码对庭审笔录进行电子签名,整个庭审过程历时一个半小时,均全程录音录像,不仅书记员全程记录,还有视频、音频同步,确保整个审理过程的规范有序进行。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确保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两不误,新余市法院充分利用互联网开展网上办公,借助云端进行线上立案、开庭、调解及执行等工作,线上线下办案双管齐下,通过互联网技术助力审判,提高审判工作质效,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