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组建专门合议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拟成立由三位部门正职组成的合议庭,专门负责疫情期间涉企纠纷案件审理工作。
二是开辟绿色通道。对于疫情期间发生的涉企纠纷案件及时立案,对缺少相关立案材料的疫情期间发生的涉企纠纷案件,及时告知当事人缺少的材料类型,同时开通网上立案等便民服务机制,当事人在足不出户的情况下便可以完成立案,方便企业诉讼,做到疫情期间发生的涉企纠纷案件快立、快审、快执。
三是公正审理涉企纠纷。对于疫情期间发生的涉企纠纷案件,合议庭将特别关注纠纷引发的背景,区分与疫情发生有无关联,同时向当事人做好解释工作,讲清楚疫情是否为不可抗力及其法律后果,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通知及证明义务,诉讼时效、保证期间的中止等法律问题,利用社会各界力量,综合运用调解、和解、撤诉等手段多元化解疫情期间的涉企纠纷案件。审慎办理财产保全事宜,办理前必须先向分管院领导报告,办理时尽量采取不影响企业复工复产和正常经营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