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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无情人有情  微信电话把案结
——新余中院在疫情期间快速执结一起涉外企业申请保全案
作者:赵阳  发布时间:2020-02-06 10:50:51 打印 字号: | |

近日,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间,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纠纷需要立案或提交证据材料,尽量避免法院窗口现场提交办理的情况,采取电话、微信解答立案受理条件、邮寄相关证据材料等形式立案和材料收转,优先立案、优先裁定保全,成功为一涉外企业依法进行了财产保全。

该案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均为在香港设立的公司,申请人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执行人持有的江西某公司10%的股权(价值人民币3000万元)采取保全措施,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函。近日,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将保全申请书、担保材料等提交本院。由于该案在立案、审查期间,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而被执行人所持有的该公司股权登记在新余。如何使该案能够尽快得到解决,同时又能让当事人在这非常时期免受疫情困扰,不用千里迢迢跑来新余办理立案、保全业务。新余中院立案庭和执行局根据该案案情,在立案审查和作出保全裁定的过程中,一方面电话、微信与当事人沟通,告知立案程序、条件以及提交的相关材料,另一方面由执行局员额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合议、作出保全裁定,快立快执、依法对被申请人持有的江西某公司10%的股权(价值人民币3000万元)采取了查封、冻结措施。

该案从立案、裁定保全到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仅用了三天的时间,充分彰显天疫无情人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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