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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中院手机报2019年第11期 总第71期
作者:欧阳晶  发布时间:2019-12-27 08:32:01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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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国安在新余两级法院调研督导工作

市法院党组班子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

市党校副校长张萍教授受邀来我院作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

熊春安院长到新溪乡调研工作

熊春安院长调研重点建设项目进展

新余法院扎实开展“巩固解决执行难成果”之系列专项执行行动

 

  

【法院动态】

杨国安在新余两级法院调研督导工作: 根据省高院党组统一部署,1217日至18日,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杨国安一行深入到新余中院、渝水区法院、分宜县法院进行调研督导。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同志陪同调研。

调研督导期间,杨国安一行先后到相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以及渝水区法院罗坊法庭、分宜县法院中心法庭实地察看,与干警亲切交谈,听取新余市两级法院工作汇报,了解各项工作情况。在新余中院调研时,还与部分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进行了座谈,认真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

杨国安充分肯定了新余两级法院的工作成绩,今年以来新余两级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高院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扫黑除恶、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争创工作、审判执行质效等方面取得了新进步,工作有新成效。

杨国安强调,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新余法院要重点抓三项工作,一是继续提升审判质效,克服困难,提高结案率。新余法院人均办案量在全省排名前列,承担了较重的办案任务,在执法办案上下了苦功夫。但是,仍有较多未结案件,应迎难而上,进一步完善分调裁机制,做好繁简分流工作,多措并举抓好结案,有效提升结案率。二是继续在诉源治理上创新方式方法,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要以改造诉讼服务中心为载体,完善多元化纠纷平台,强化诉前疏导、化解矛盾工作,引导商事当事人选择仲裁等其他方式解决纠纷,分流案件。继续发挥人民法院在诉前调解工作中优势,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在党委领导下融入共建共治共享体系,从根本上减少矛盾纠纷。三是继续抓好司法改革配套政策的落实工作,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引导干警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改革信心,优化法官与法官助理、书记员职责分配,深化内设机构改革,为干警提供坚强保障,挖掘法官办案潜力。

新余中院党组班子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根据中央、省、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部署和新余市委主题办要求,1210,新余中院党组班子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对照”“四个找一找要求,检视问题、深刻剖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提出下一步整改落实举措,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新余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主持会议并作小结讲话,市委第八巡回指导组组长孙杭武到会指导,院副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会议,部分党员群众代表列席会议。

会前,院党组班子做了一系列精心准备,组织会前学习,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谈心谈话,撰写班子和个人专题民主生活会检视剖析材料,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部署,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明确下一步整改措施,为开好此次民主生活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会议通报了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熊春安就开好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提出要求,并代表院党组班子进行检视剖析。班子成员采取由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带头,一个一个逐个过的方式,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起到了互相提醒、增进团结的良好效果。

熊春安指出,本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四个特点,一是高度重视,精心准备;二是深刻剖析,认真查摆;三是整改措施明确具体;四是民主氛围浓厚。

熊春安强调,班子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在坚定理想信念上当示范、做表率;要认真抓好查摆问题的整改,定标准、定责任、定时限,扎实抓好整改落实;要勇于担当,答好习近平总书记的“时代之问”,争创一流审判执行工作业绩;要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构建长效机制,做好院机关主题教育评估、督导和回头看等后续工作。

孙杭武指出,新余中院党组班子高度重视主题教育工作,有特色、有亮点;对本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精心准备,严密部署、精心组织;检视剖析比较深入深刻,突出见人见事见思想;相互批评认真严肃,真正起到了相互提醒、团结同志的效果。

孙杭武强调,院党组班子要加强理论武装,践行初心使命;要强化责任担当,答好“时代之问”;要勇于自我革命,推进整改落实;要做好后续工作,确保善始善终。

队伍建设

市党校副校长张萍教授受邀来我院作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 20191213日上午,新余中院为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特邀请新余市委党校副校长张萍教授为全院干警作宣讲报告。讲座由新余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傅选华主持。

张萍教授从认识四中全会议题的重大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显著优势、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点任务四个方面深刻阐述了十九届四中全会的历史背景和核心要义。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基础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对面对中国当下新形势、新风险具备重大意义。

 

司法为民

熊春安院长到新溪乡调研工作:122日,新余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深入新溪乡调研指导脱贫攻坚、新农村建设和文明生态村帮建工作。

熊春安一行实地查看该院帮扶点珠坑村委六言村新农村建设和文明生态村进展情况,与村干部亲切交谈,详细了解该村生产生活情况。他强调,新农村建设要结合本村实际,合理安排资金,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加强帮扶力度,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予以支持;要结合法院审判实际,加大扫黑除恶等法治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市法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经验,提高乡村精神文明水平。

随后,熊春安来到新溪乡政府,慰问正在忙碌的扶贫干部,与大家亲切交谈,询问工作、生活等情况。在座谈会上,熊春安听取完新溪乡党委主要负责人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汇报后,充分肯定了新溪乡脱贫攻坚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强调要按照市、区的安排部署,认真做好迎接中央、省脱贫攻坚专项检查工作。新余中院将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作用,在土地流转、产业引进等方面予以法律指导。

熊春安院长调研重点建设项目进展: 123日,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调研挂点全市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分宜县副县长黄农陪同调研。

熊春安一行实地查看江西康源制药有限公司技改项目和S222凤阳至山塘下(分宜县绕城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详细了解项目建设总体进展情况,特别是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问题的意见建议。

据悉,江西康源制药有限公司技改项目投资1.5亿元,在现有厂房的基础上引进新的生产线,能评、环评等手续办理完成,设备已经到位。S222凤阳至山塘下(分宜县绕城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项目,该项目按照一级公路标准建设,沥青砼路面,总投资6.5亿元,建设周期为三年。目前该路基挖方、桥涵工程均已完成,预计年底完工通车。

案件快报

新余法院扎实开展“巩固解决执行难成果”之系列专项执行行动: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全国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和全国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推进会要求,为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院统一部署,两个月以来,全市法院执行干警撸起袖子,冬阳之下,暖冬不冷。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们拘传103人,司法拘留99人,执结案件2570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3.08亿元(数据采集:2019年10月20日至2019年12月20日)。

部署,我们是认真的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两级法院积极开展部署,市中院执行局第一时间召开全市两级法院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组织两级三家法院在全市范围内张贴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系列专项执行行动的公告。在活动开展期间,市中院多次召开专项行动及执行质效推进会,并前往分宜法院就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予以督导巡查。

行动,我们是动真格的!

在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全市两级法院综合运用多种强制措施,包括拘传、拘留、与交警合作协助扣车、与公安、检查机关召开拘执案件协调会等形式,推动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在行动期间,两级法院拘传103人,拘留99人,平均每天拘留拘传3人!

“打财断血”,“不属于你的,终究是要还回来的”!

自执行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两级法院紧盯“打财断血”工作目标不放,通过综合运用各项措施快速推进目标案件执行,在专项行动期间,全市两级法院依法加大涉财案财产处置力度。例如,市中院执行局在2019年7月受理本院刑事庭移送的一职务犯罪案件,该案判处厅局级被告人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万元,涉案账款相应上缴国库。自该案移送后,本局第一时间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通过网络查控对其相应账户进行查询、控制,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地查询其不动产情况,均反映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严格按照执行流程37个节点,将相关财产予以挂网拍卖,通过拍卖一辆奥迪A5汽车、一根财富金条后拍得49万有余,因该案确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承办法官将被执行人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该案终结本次执行。“打财断血”,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通过不断强化执行力度,坚决不让腐败分子得到任何好处。

“多方监督”,“无理霸占,终究是要腾出来的”!

被执行人黄某及陈某先后与分宜县房地产管理局签订廉租房租赁合同,约定租赁一套位于沁湖丽园小区的廉租房,如承租人发生购置住房等不符合廉租房租赁资格的情形后,该局有权收回廉租房。后该局查出二人均已不符合廉租房租赁条件,故责令二人限期退回廉租房。但二人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退回廉租房及补交租金的义务,分宜县房地产管理局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干警多次督促执行,并依法公告限期腾房,被执行人仍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腾房。为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分宜县人民法院决定依法采取强制腾房行动,特邀县人大代表、检察院和社区干部参与见证和监督执行,11月22日上午,分宜县法院30余名干警、3辆警车集结完毕,整装待发,在执行局局长张春平带领下,直奔执行现场。经过4小时的紧张有序的工作,本次强制腾房行动圆满完成。该案中,两名被执行人经执行干警多次督促,并公告限期腾房后,仍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腾房,分宜县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腾房行动。通过采取本次强制腾房行动,既有效的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廉租房市场的正常秩序,警示教育了一批存在类似侥幸心理的承租人,又有力地维护了司法权威,取得了非常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强制拍卖”,“不好处置的,终究还是要处置的”

渝水区人民法院在2016年新收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行申请执行一案,该案历经执行近一年,后因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终结本次执行,该案于2019年9月26日恢复执行,执行过程中,由于历史原因,多名住户长期居住在楼内,处置困难。在执行攻坚行动中,我院通过协调各方,在依法保障住户权益并迁出的前提下,依法评估拍卖,经过182轮竞拍最后以1353万元成交,溢价62%,有效地保护了金融债权。

司法救助显温情,寒冬也很暖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不能”客观存在,许多涉民生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劳动争议案件执行困难。专项行动期间,全市法院加大执行司法救助力度。市中院一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被告与受害人离婚后,用硫酸故意伤害申请执行人,致其重伤甲级、一级伤残,被告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该案移送执行后,执行法官通过多方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已“执行不能”。执行法官多次了解申请执行人生活状况,并主动向上级部门申请救助,帮助申请执行人渡过难关,本案在多方支持下最终执行完毕。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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