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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申请途径有哪些
作者:胡亮  发布时间:2019-12-05 09:59:00 打印 字号: | |

申请途经:

  一是直接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

  二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把鉴定申请移交到医学会;

  三是由人民法院委托。

  鉴定分首次和再次鉴定:

  首次鉴定:由医院所在辖区的各区县医学会来组织,如果医患任何一方,对首次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之日15天内,申请再次鉴定。

  再次鉴定:由市一级的医学会组织。医学会在接到鉴定申请后,会向医患双方发放提交材料的告知书,医患双方交齐鉴定材料后,由医学会确定专家鉴定组的人数,组织医患双方当事人随机抽取专家,向鉴定专家送达鉴定材料,组织召开鉴定会。

  在专家合议形成鉴定结论后,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书,由医学会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送达移交方或委托方。一个鉴定周期通常需要60天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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