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为民 > 法律常识
法律法规对信教公民举行集体宗教活动有哪些规定?
作者:雷勇  发布时间:2019-08-05 08:31:06 打印 字号: | |

    《宗教事务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信教公民的集体宗教活动,一般应当在经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以及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内举行,由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宗教团体组织,由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主持,按照教义教规进行。”此条规定对信教公民举行集体宗教活动的地点、组织者、主持人三方面作了原则规定。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