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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不出庭作证的情形有哪些
作者:欧阳晶  发布时间:2019-11-21 10:25:05 打印 字号: | |

   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1、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2、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4、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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