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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财产保全的范围有哪些
作者:章丽姣  发布时间:2019-11-11 09:58:47 打印 字号: | |

    1、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2、对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对第三人到期债权:

  (1)裁定该第三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

  (2)该第三人要求偿付的,由法院提存财物或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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