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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作者:欧阳晶  发布时间:2019-06-07 20:13:49 打印 字号: | |

  向对方(车祸肇事人)或对方保险公司(对方有加保任意险)要求赔偿的范围:

  1、财物损失:

  例如车祸导致之机车,衣裤,眼镜等损坏,(须附相片,估价单,收据)

  2、後续治疗费用及其他医疗:

  依伤势预估後续之疗养费用及其他非健保医疗费用,例如国术馆等民俗疗法(附相关资料)

  3、看护费:

  强制险只能申请一天$1200元,最高30日为限上限,($1200*30=$36000元), 超过$36000元部份 可要求用任意险赔,例如看护费共$96000元,除强制险$36000元外还可要求$60000元

  4、工作损失:

  (1)诊断书----医师须於诊断书上注明需休养时间多久或无法工作,例如须休养三个月或三个月无法 工作

  (2)薪资证明---例如扣缴凭单,薪水袋,薪资转帐

  5、精神损失:

  依据本次车祸伤亡损失之严重程度,身份,地位,评估身心受创程度,来要求对方赔偿,无一定确定金额

  上面的项目合计,算出一个确定金额,分摊肇责後向对方要求赔偿(全部损失金额*对方应负责任=求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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