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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寻衅滋事罪的量刑
作者:欧阳晶  发布时间:2019-05-22 17:01:18 打印 字号: | |

寻衅滋事罪,因主犯是未成年人,是否能追究刑事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该未成年人未满十六周岁的,虽然是主犯,但依法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

  2、如果已经满十六周岁的,则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在量刑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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