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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妇女儿童罪加重情节有哪些
作者:欧阳晶  发布时间:2019-05-06 16:32:21 打印 字号: | |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加重情节:

  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2、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包括妇女、儿童共三人以上;

  3、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4、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5、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6、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7、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8、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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