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3、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最高人民法院 | 人民法院报 | 中国法院网 | 江西法院网 | 南昌法院网 | 赣州法院网 | 宜春法院网 | 九江法院网 萍乡法院网 | 上饶法院网 | 吉安法院网 | 鹰潭法院网 | 抚州法院网 | 景德镇法院网 | 中国新余网 | 新余新闻网 基层法院在线 渝水区法院 | 分宜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