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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小孩怎么上户口?
作者:章丽姣  发布时间:2019-03-15 10:37:31 打印 字号: | |

        收养后需要到县级以上民政局办理收养证,然后再到收养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以及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

  (一)在派出所领取入户审批表;

  (二)填表后到单位(无单位的到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备齐有关证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

  (三)将审批表和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并领取回执;

  (四)对证明完备、手续齐全的,派出所在20个工作日内将材料报公安分局;

  (五)等候分局、市局的验证或调查复核通知;

  (六)收到批准通知后到市局人口管理处办理手续。

  如果要对收养孩子上户,应当先带收养的孩子到民政局办理收养证,在到户籍机关办理相应地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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