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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裁员时要注意什么?
作者:章丽姣  发布时间:2019-01-17 15:25:48 打印 字号: | |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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