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父母离婚之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是享有对其进行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那么子女探视权多久一次呢?
一 般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但这也可以由父母进行约定。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 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
最高人民法院 | 人民法院报 | 中国法院网 | 江西法院网 | 南昌法院网 | 赣州法院网 | 宜春法院网 | 九江法院网 萍乡法院网 | 上饶法院网 | 吉安法院网 | 鹰潭法院网 | 抚州法院网 | 景德镇法院网 | 中国新余网 | 新余新闻网 基层法院在线 渝水区法院 | 分宜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