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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中院开展“六个一”系列活动纪念建党98周年
●熊春安到分宜县法院调研
●熊春安到破产重整企业回访
●新余中院法律顾问开展脱贫攻坚法治宣讲活动
●新余中院开展禁毒知识法治宣传活动
●新余中院召开2019年第4次党组中心组学习会
●熊春安调研帮扶企业
●新余两级法院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
●南昌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朱敏华受贿一案公开宣判
【法院动态】
●新余中院开展“六个一”系列活动纪念建党98周年:6月27日上午,在“七一”党的生日即将来临之际,新余中院机关党委组织全院全体党员开展“六个一”系列活动纪念建党98周年。
一是听一次红色故事讲解。新余中院机关党委组织全院党员来到新余史上成立的第一个党支部——花桥党支部参观,聆听讲解员耐心讲解当年新余县第一个党支部——花桥党支部成立、首任支部书记罗日光壮烈的革命事迹。
二是向革命先烈敬献一次花篮。全体党员来到九龙山革命烈士纪念碑与烈士墓,向在此长眠、永垂不朽的革命烈士敬献花篮。
三是开展一次重温入党誓词。在九龙山烈士纪念碑,全体党员举行了严肃、庄重的宣誓。
四是唱一次红歌。全体党员在指挥的领唱下,精神饱满、斗志昂扬合唱了一首经典红歌——《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五是讲一次党课。新余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带头为全院全体党员上党课,教育引导全院全体党员要铭记党的奋斗历程,不忘司法为民初心,牢记公正司法使命;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着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风清气正的法院政治生态。
六是吃一次红米饭、南瓜汤为特色的红军餐。党员吃红军餐切身体验了当年红军革命的艰苦岁月,纷纷表示要珍惜当下党领导下的美好生活。
这次纪念建党98周年“六个一”系列活动很有意义,有的党员领导干部认为这是一场党性受到锤炼和纯化,心灵受到洗礼的教育活动。有的青年党员表示要珍惜当下的工作环境和美好生活,努力工作,以优异的工作成绩兑现入党誓词,争当一名合格党员,向建国70周年献礼。
●熊春安到分宜县法院调研: 6月26日上午,新余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率调研组一行到分宜县法院就上半年工作情况开展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内设机构改革、多元矛盾化解、审判质效等重点工作开展调研。新余中院副院长黎仕强、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傅选华等随同调研。分宜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平及在家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分宜县法院就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内设机构改革等重点工作进行了汇报。调研组成员对各重点工作进行了点评。
调研组对分宜县法院上半年各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深入开展“坚持弘扬井冈山精神,争创一流工作业绩”活动,提高审判执行质效。党组一班人要在认识上形成“一盘棋”,完善改革方案,均衡干警利益,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二是要抓好扫黑除恶整改工作。要按照中央督导组在江西省做出的反馈意见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线索摸排,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确保案件既不拔高,也不降低,把每一件案件办成铁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增强人民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三是要加强诉源治理。要在地方政法委的领导下,推进多元矛盾化解渠道和解决方式。要总结分宜法院调撤率高的经验,创新方式方法,打造特色亮点工作,形成品牌效应。要科学谋划好下半年工作,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熊春安到破产重整企业回访: 6月21日,新余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带领民二庭负责人对已审结的破产重整案件企业新余市泰耐克置业有限公司开展延伸回访活动。新余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毛建平、调研员谢斐文陪同。
新余市泰耐克置业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21日成立,受让新余老高专327.83亩土地从事房地产经营开发。2015年1月26日,泰耐克公司以其陷入债务危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新余中院申请破产重整,新余中院于2016年1月6日裁定批准泰耐克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对泰耐克公司的破产重整程序。在审理该起破产案件中,新余中院充分考虑各项有利因素,最大限度的保障债权人和员工等各方权益,成功挽救了面临破产困境的泰耐克置业有限公司。重整后,新余市泰耐克置业有限公司产值已达40亿元,上交税收1亿多元,其开发的北湖帝景楼盘和新余国际广场已成为新余商业、住宅中心,是市法院优化营造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成功范例。
回访中,熊春安与企业董事长邵杨等负责人座谈,邵杨对法院的专业法律服务和公正司法表示感谢,并介绍了该企业破产重整后的经营状况及企业经营中遇到的困难。熊春安指出,尽管新余市泰耐克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已告一段落,但法院会以司法“售后服务”的精神依然对重整后的后续工作进行延伸监督,确保该企业的重整工作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充分保障债权人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对于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帮助企业积极协调解决,继续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新余中院法律顾问开展脱贫攻坚法治宣讲活动: 6月25日,新余中院派驻鹄山乡的村法律顾问们一大早来到鹄山乡开展脱贫攻坚法治宣讲活动。
法律顾问首先来到鹄山乡政府开展精准扶贫法治宣讲文明实践活动,接着深入到各村开展宣讲活动。各法律顾问高度重视此次宣讲活动,精心准备这次宣讲的主要内容,并将宣讲的内容及相关脱贫攻坚的知识印发给各村委,乡政府及村委也积极配合,组织村组两级党员干部以及扶贫对象参加宣讲活动。此次宣讲活动主要是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脱贫攻坚有关法治知识问答、新余市扶贫领域违纪典型案例、司法救助及法律援助等政法机关服务脱贫攻坚的工作举措及提供现场法律咨询服务。
通过此次脱贫攻坚进村入户法治宣讲活动,不仅让村组两级干部了解相关脱贫攻坚法律知识,以便更好的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更是给贫困户送去了实实在在的相关扶贫的法律知识,提升了村干部及贫困户的守法意识及维权意识,充分发挥了法治在助推精准扶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坚实作用。
●新余中院开展禁毒知识法治宣传活动: 在6月26日“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新余中院组织干警开展禁毒宣传进校园活动,通过自制展板和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城区四所中小学校一千余名学生宣讲禁毒知识,增强青少年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普及“珍惜生命,拒绝毒品”的理念,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禁毒、防毒的良好氛围。
【队伍建设】
●新余中院召开2019年第4次党组中心组学习会: 6月14日上午,新余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主持召开新余中院2019年第4次党组中心组学习会,院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干部参会。
会前,党组中心组各位成员就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等内容进行了认真自学。
会议组织中心组成员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省委书记六刘奇同志在5月23日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和全省领导干部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有关中美贸易摩擦三篇评论文章等内容。
会议指出,时隔三年,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亲临江西视察指导,彰显了党的领袖对革命老区的赤子情怀、赤诚大爱,彰显了党中央推动革命老区发展、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加幸福生活的坚定决心,给全省干部群众以亲切关怀、巨大鼓舞,为江西发展指明了前行方向、注入了澎湃动力。全市法院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在市委领导下,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和苏区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感恩奋进,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新时代法院工作新局面。全市法院要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指示,结合习近平总书记三年前对江西“一个新希望、三个着力、四个坚持”的要求,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江西省委省政府工作汇报会上的讲话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政治任务,掀起学习热潮。
会议要求,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上,党组和党组中心组成员要领学一步、深学一层,带头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高度重视党建工作,狠抓法院思想政治建设工作;在学习方式上,要坚持知行合一,坚持问题导向,从问题出发,通过抓问题整改落实以推动工作。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调研的讲话,尤其是深刻领会和认真践行总书记关于江西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努力在加快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上作示范、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上勇争先和“五个推进”的要求,全市法院要在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上,紧贴市委中心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优化发展环境;要在推进改革开放走深走实上,着力保障创新创业,将全市法院自身司法改革抓牢抓实,积极探索新宜吉六县区高效、便利开展司法协作;要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上,妥善审理涉农案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乡村黑恶势力,着力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要在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上,加大分调裁审机制建设,充分发挥行业调解、人民调解优势,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在推进红色基因传承上,大力弘扬苏区传统和井冈山精神,以争创一流工作业绩为抓手,着力锻造过硬法院队伍。
【司法为民】
●熊春安调研帮扶企业: 6月21日,新余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到挂点帮扶企业—江西青春康源医药有限公司调研。新余中院调研员谢斐文陪同。
调研中,熊春安听取了公司董事长刘木生的情况介绍后指出,江西青春康源医药有限公司是新余知名的本土实体企业,近年来为新余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新余中院作为企业帮扶单位,将依法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据悉,江西青春康源医药有限公司是一家以药材种植和中药饮片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为核心业务的生产型企业,坐落于新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注册资金3000万元,占地100亩,现有员工100多人,年产值达到10亿元以上,居江西省同类企业前列。
●新余两级法院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 6月5日,新余市两级法院积极组织干警参加“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为主题的环境日宣传活动。
活动中,各个法院将早已准备好的 “打造美丽中国 创建文明城市 我们在行动”的宣传展板摆放展区,积极向现场群众发送环境资源保护法宣传资料,并对群众关心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现场咨询和详细的解答。此次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100余人次,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不仅宣传了环境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也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对环境资源问题的认识以及环保法律意识,充分营造出关爱环境、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和社会效果。
新余两级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理念,树立新时代环境资源司法理念,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存、生活环境,不断提升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充分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合力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加大环境审判和宣传力度,为我市开展“蓝天行动”、“保家行动”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和司法保障,充分发挥好人民法院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案件快报】
●南昌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朱敏华受贿一案公开宣判: 6月25日,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南昌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朱敏华受贿一案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朱敏华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 2006 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朱敏华利用其先后担任南昌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兼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南昌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南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其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在房地产开发、业务采购、工程承揽、人事变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现金、房产、车辆、金条、字画等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636.0345万元)及象牙制观音像一尊。
案发后,朱敏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另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犯罪事实。其家属已代为退缴赃款人民币532.1893万元及退出奥迪A5轿车、金条、象牙制观音像及两幅字画等赃物。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敏华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其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朱敏华归案后除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已掌握的受贿事实外,还如实供述了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且能全部退赃,认罪悔罪,依法可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目前本案处于上诉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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