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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先锋创绩” 深化示范创建
作者:潘颖  发布时间:2019-08-30 19:21:55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推进“共产党员示范市”创建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区法院以落实“先锋创绩”制度为抓手,着力提升创建工作质量。

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院党组“以创建共产党员示范市统领基层党建工作”为要求,对落实“先锋创绩”制度,深化示范创建工作进行谋划部署,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强化责任落实。要求院领导要发挥“领头雁”的带头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的具体指导,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全院党员做示范、当表率。

围绕工作,制定具体标准。根据法院审判执行中心工作和重点目标任务,紧扣部门工作职责,按照“三看、三要”要求分别制定不同支部合格党员标准,支部书记对支部创绩指标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同时在党员大会上研究讨论;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全院示范创建集体类、个人类创评指导标准,激励大家争先创优。

立足岗位,开展党员承诺。党员根据支部创绩指标和个人工作岗位职责作出具体承诺,承诺内容要求做到具体可操作、可量化、可评判,支部书记和支委会对党员的承诺事项逐个审核把关,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公开,同时将承诺事项张贴在党员活动室外示范宣传栏中公示,以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常态督促,引导党员践诺。党支部利用每月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对党员履诺践诺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了解并提醒督促党员认真践诺。同时在每个季度的党员大会上定期进行核绩,对党员履诺情况进行量化评分,评分结果在支部党员大会上予以公开宣读,推动党员履职践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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