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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执行职能
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作者:李华兵  发布时间:2019-08-16 19:08:24 打印 字号: | |

近日,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发挥执行职能,帮助企业追回一百多万货款,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新余有限公司诉广州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审理过程中,经该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达成如下协议:广州公司对所欠新余有限公司货款2997677.54元,及支付自2018年4月9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以实欠货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1%计算的货款利息认可。支付方式:广州公司2日内向新余有限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50万元;剩余货款本金人民币2497677.54元,新余有限公司同意被告广州公司分25个月付清,自2018年5月起按月支付人民币10万元(每月2日前)若广州公司未按上述约定按期限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广州有限公司有权就所欠全部货款及利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刚开始广州公司还按协议履行,可是履行了一段时间后,广州公司总是找各种理由推脱,新余有限公司鉴于合作伙伴关系也给与了理解。哪知这天新余有限公司从另外一个合作伙伴得知,广州公司根本不是有困难,而是想赖账,都已经在转移财产了。得知消息的新余有限公司心急如焚,马上到法院申请执行。法院立案后第一时间根据新余有限公司所提供的财产线索赶赴广州的几个第三方债权人处将一百多万货款执行到位。

看到几天之内就追回了多年的货款,新余有限公司感慨不已,于是向法院送上了一面“心系法院促发展,人民法院为人民”的锦旗。

近年来,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加大执行力度,着力破解困扰企业实现更大发展的债权清收等问题,为做强实体经济提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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