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是指将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法律制度。
《民法总则》第124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
继承的方式一般包括以下几种:
(一)法定继承:是指被继承人遗产处理没有遗嘱,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二)遗嘱继承:是指按照遗嘱人生前所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继承份额。合法的遗嘱形式包括公正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
(三)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是指自然人通过遗嘱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者组织,并于遗嘱人死亡后发生效力的行为。遗赠是单方行为,不考虑接受遗赠人的意思,均可发生效力。
遗赠人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归属扶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