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收养法》的相关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同时,养子女和养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从这些规定可见,只要子女和他人形成收养关系,子女与亲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便不复存在。此处所说的收养关系成立之日,以办理收养登记为准。也就是说,被他人收养的子女和养父母办理了收养登记后,其收养关系即得到法律确认,同时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告消灭。生父母无须承担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子女成年后亦无赡养生父母的义务。养父母为维护自己的权益,应注意及时办理收养登记手续。经法律确认后的收养关系方能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