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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的法律后果和纠纷处理原则
作者: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9-04-25 13:51:25 打印 字号: | |

   不动产的物权变动应当依法进行登记才能发生法律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但当事人之间转让不动产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根据上述原则,如果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卖给多人,且均签订买卖合同,买卖合同均有效。但不动产的物权变动,必须以登记为必要条件,而不能认定合同生效必然导致不动产物权变动。基于上述理由,“一房二卖”情形下,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买受人仅对出卖人享有债权请求权,不能对抗已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买受人依法取得物权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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