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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材料收据(收到证据材料用)
作者: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9-02-11 21:20:47 打印 字号: | |

××××人民法院

证据材料收据

 

 

(××××)……民×……号

 

今收到×××提交的证据……(单一证据可填写证据名称;如证据较多,可表述为“参见附录”)一式×份。

 

签收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附录:

序号

证据名称

份数

页数

原件/复制件

证明目的

备注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制定,供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后,向当事人出具收据用。

 

2.写明证据名称、份数、页数、原件或者复制件、证明目的、收到时间,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责任编辑:市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