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收养法》的相关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虽然养子女与养父母没有血缘关系,但法律地位与亲人子女却是相同的,承担相同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继承法》第10条之规定,该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养子女虽然不是婚生子女,但是属于继承法规定的“子女”的范畴,并且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根据《收养法》的相关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虽然养子女与养父母没有血缘关系,但法律地位与亲人子女却是相同的,承担相同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继承法》第10条之规定,该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养子女虽然不是婚生子女,但是属于继承法规定的“子女”的范畴,并且是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