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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金属于遗产吗?
作者: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9-04-29 14:11:13 打印 字号: | |

   《继承法》第3条规定的遗产范围并未将人身保险金列入,但是因为人身保险金属于人身保险合同约定的合同内容,因此可以适用《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保险法》第42条第1款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收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在这些情况下,保险金应当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批复》也规定:”人身保险金能否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指定了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作为遗产处理,可以用来清偿债务或者赔偿。“这就为人身保险金是否一定属于遗产的争议问题,作出了进一步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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