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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多长时间内能得到保护?
作者: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9-04-28 20:02:33 打印 字号: | |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为保护申请人的人身安全而对被申请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行为自由的强制措施。相对于财产的查封、冻结等措施来说,家庭暴力的后果更为严重,且难以恢复,因此,《反家庭暴力法》将人身安全保护作了区分对待,即一般情况和紧急情况。一般情况下应当在72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

   为了能够保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兼顾人民法院的工作负荷,法律对一般情况下和紧急情况下的人身安全保护令作出了区分,最大限度地使各方权益得到维护。

   

 
责任编辑:市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