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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情节较轻的,加害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作者: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9-04-28 14:40:06 打印 字号: | |

   我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对家庭暴力行为规定了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但是,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的适用,往往要求家庭暴力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这无形中助长了加害人有恃无恐的心理,导致越来越多家庭暴力行为的发生。针对这一问题,《反家庭暴力法》将轻微家庭暴力纳入告诫范围,为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轻微家庭暴力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该法规定,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即对情节较轻、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受害人谅解、经公安机关调解达成协议等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家庭暴力行为,由公安机关通过对加害人进行教育、警示,并送达书面家庭暴力告诫书,督促家庭暴力加害人改正违法行为。

   告诫制度的出台告诉我们,轻微的家庭暴力也是违法行为,法律禁止一切形式、各种程度的家庭暴力。

 
责任编辑:市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