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其实,法律对于孩子判由谁抚养,都是以便于孩子成长来考虑,而父母与孩子的血缘关系和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不会因为父母婚姻的终结而改变。正如《婚姻法》第36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哪一方直接抚养,都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其实,法律对于孩子判由谁抚养,都是以便于孩子成长来考虑,而父母与孩子的血缘关系和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不会因为父母婚姻的终结而改变。正如《婚姻法》第36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哪一方直接抚养,都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