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是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达到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约定暂时离婚,待既定目的实现后再复婚的违法离婚行为。双方因假离婚而发生纠纷,一方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离婚登记或确认双方的婚姻关系的,法院不会受理,并会告知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
对于假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原则上会承认其离婚的效力。因此,对于因假离婚而弄假成真的,一般是维持已离婚的事实效力,即使假离婚后,一方已与他人再婚,亦应承认再婚的法律效力。
因假离婚成真而形成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则根据民法和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