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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离婚时有效吗?
作者: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9-04-25 21:13:31 打印 字号: |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6条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满足“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协议订立的时间是婚姻存续期间。(2)借款的目的是用于借款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个人事务。(3)以夫妻共同财物的名义出借。(4)离婚时,这笔借款的处理按照协议中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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