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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作者: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9-04-25 19:43:27 打印 字号: | |

   根据《婚姻法》第34条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因此,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是不得提出离婚的。根据此条规定,不仅女方在怀孕期间,就是女方在生下孩子后一年内或者女方遭遇意外中止妊娠的六个月内,男方都不得提出离婚。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体现了在特定期间内对妇女、胎儿和婴儿的保护。在上述期间内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此期间男方提出离婚,对女方的身心健康和胎儿、婴儿的健康都将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责任编辑:市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