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形下,民事诉讼中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但有时会出现不利于原告举证的情形出现,所以法律会规定被告方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待证事实的反面事实。这就是举证责任倒置。
根据《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在以下6种情形时,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责举证:1、因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6、有关法律规定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