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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作者:刘欢  发布时间:2019-03-28 12:20:47 打印 字号: | |

   夫妻个人财产,也称夫妻保留财产,是指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夫妻约定,夫妻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婚姻法》第18条则明确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范围,包括:(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而第三人又不知道该约定,则以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清偿。婚前、婚后的时间分隔点是婚姻登记之日,同居、共同生活、举办传统婚姻仪式,都不是两者的划分标准。

 
责任编辑:市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