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第10条第4项的规定,登记结婚时没有达到我国的法定婚龄,婚姻应属无效。但是如果当事人起诉请求法院宣告双方婚姻无效的时候,均达到了法定婚龄,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8条的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10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申请婚姻无效时双方已经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属于法定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法院不予受理。
但是结婚的双方当事人如感情确已破裂,可以收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向法院起诉离婚,请求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